看到這個標題或許會有許多老師以及爸媽們亮起許多的問號!
許多的幼稚園或是托兒所都會請專任的音樂老師幫孩子上音樂律動課
這樣的音樂課大多一星期一至兩堂
更特別費心的幼兒園可能可以到一週三堂以上
當然
父母必須為這些課程額外付費
這樣抓住孩子的音感以及聽力發展的黃金期沒有不好
只是有時或許可以追本溯源想想
音樂為何存在~
音樂之所以存在
是因為人的本能而發展
人們歡樂的時候
用音樂語言表達
沮喪的時候
用音樂紓解不適
無論喜怒哀樂
音樂總是無時無刻的相伴左右
回頭說說幼兒園的音樂課
孩子一整天待在幼兒園中
所接觸的音樂教育屬於"非正式"的音樂教育(Gordon)
而孩子每天接觸最多的老師就是自己班上的導師
既然孩子的音樂僅需要給予涵養的概念
又音樂是可以無時無刻可以呈現的
那麼
事實上孩子最好的音樂涵養老師便是幼兒園中的導師
幼兒園的導師可以隨時隨地或是因為某種需要給予定時且定量的音樂涵養
或許幼兒園的導師會說
音樂不是我們的專業
我們怎麼能帶孩子在音樂上的涵養呢?
可以的
而且幼兒園的老師可以做得很好
只要幼兒園的老師願意~~
(文:小紫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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